北京海之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控制人陈瑞刚,以广告代理名义实际运作了两家网站的环保、能源频道,利用在频道内有发布报道的权限,陈瑞刚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强迫6家企业支付350余万元的“广告费”和“宣传费”。近日陈瑞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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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之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控制人陈瑞刚,以广告代理名义实际运作了两家网站的环保、能源频道,利用在频道内有发布报道的权限,陈瑞刚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强迫6家企业支付350余万元的“广告费”和“宣传费”。近日陈瑞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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