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导意见》第一次正式明确了“网络借贷”的合法地位,为金融创新画出底线的同时,也指出了方向,是行业重大利好,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对此P2P公司CEO们也有话要说,看看他们是如何解读。
1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十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其中关于P2P公司有几点值得关注:首先《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被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P2P平台将无权自行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依此控制借贷额度。
其次,除另有规定外,客户资金必须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这意味着目前涉入P2P网贷领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线撤离,银行业等将逐步全面接管。
《指导意见》第一次正式明确了“网络借贷”的合法地位,为金融创新画出底线的同时,也指出了方向,是行业重大利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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