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园贷的经营主体虽然是商业银行,但切不可完全商业化,不可把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等同于一般的“多金”客户,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

【编者按】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信贷群体,不能将其等同于一般的“多金”客户。银行在为校园贷“开正门”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可能的风险,满足学生基本消费需求,限制不合理的高端消费,严防资金进入高风险领域,并努力降低信贷成本,减轻学生群体的消费负担。
本文发于“人民日报”,作者吴秋余;经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随着中行、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开通校园贷业务,这个曾经被网贷平台“玩坏了”的特殊消费金融市场有望恢复秩序。
“裸条借贷”“暴力催收”“欠贷自杀”……近年来,校园信贷市场乱象丛生,不仅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也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商业银行为校园信贷“开正门”,有利于引导形成良好的校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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