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于网络小贷的监管已是迫在眉睫。网络小贷的发起人主要有两大类:一大类是传统的互联网公司为了提升金融服务的广度,发起成立网络小贷。另一类是传统的P2P网贷平台。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在“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后,网络小贷平台开展“现金贷”业务同样被点名要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了。
为落实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P2P整治办)通知精神,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地方监管部门相继作出部署,全面排查“现金贷”。
4月2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对各互联网金融平台下发“关于定期报送‘现金贷’业务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平台自查自纠,每月30日之前按月报送现金贷业务情况。
4月1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下发通知,要求会员单位进行“现金贷”清查,并于2017年4月24日前上报该会。
当天,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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