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商业性质的项目转为住宅功能,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商业性质的项目改建后以住宅形式对外销售即“商改住”。二,鼓励开发商将商业用房改为租赁用房即“商改租”。
“去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的内容中表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这一意见的出台让众多业内人士高兴不已,然而,随着今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地对“商改住”项目的整改和叫停,让大家又为“商改租”捏了一把汗。
其实国家在对待“商改租”和“商改住”上的态度非常明确,思路也异常清晰。”
虽一字不同,却差之千里
对于商业性质的项目转为住宅功能,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商业性质的项目改建后以住宅形式对外销售即“商改住”。二,鼓励开发商将商业用房改为租赁用房即“商改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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