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监会表示,针对网贷P2P的摸底排查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具资金存管人资格,资金存管银行不承担交易风险,不对网贷交易行为进行担保。
今日,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银监会表示,针对P2P网贷的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其中资金存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末,完成系统对接的P2P有90多家,占P2P机构总数的4%。
该文件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对网贷平台申请开展存管业务时应履行的程序和责任、银行开展存管业务应满足的条件、职责和系统要求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且明确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具资金存管人资格。可以说,该文件规定的资金存管成为网贷平台企业发展最为核心的指标。
所谓“资金存管”,即P2P平台资金存管指P2P平台将交易资金、平台相关备付金、风险金等存放于第三方账户上,即具备……
这篇文章发布很久了,已经被归档请点击阅读更多文章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相关推荐
评论 抢沙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