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无车承运人路在何方?

摘要实际上,无车承运在我国是既成事实,大部分物流运输业态都是在从事无车承运的业务;那么,为什么行业多年既成事实,而从政府监管机构角度来说却是不合法呢?所以,有必要揣度一下监管部门(政府、行业协会)怎么看无车承运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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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部门的范畴

我想主要包括国务院、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公安部、国家邮政局、铁道部、标准委和中物联、交通运输协会等。其中,国务院、发改委是站在经济发展全局角度看待物流行业政策、规划,总体要求是要改革、见成效,促进整体商流、物流、信息流的发展。

交通运输部是行业主管部门,出发点是促进大交通的协调发展,无车承运人对应的公路运输是大交通一部分,当然是最大的一部分;财政部、税总、公安部是配合部门,行业部门的一些改革可能会触及自己部门的利益,影响指标,所以,他们持保留意见,需要协调。

商务部管商流,是物流的“货主”,它关心执行效果及结果;国家邮政局、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会受到无车承运政策的影响,会影响到各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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