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双资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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