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今日宣判:王欣获刑三年六个月罚金百万元

今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对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宣判。快播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点赞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