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6日,深圳市卫计委公布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PO)遴选的结果,全药网“毫无悬念”地中标。GPO在国外早已有之,在国内却相对新鲜,但是GPO的推行将给国内的药企经营以及投资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却不容忽视。
这几日笔者在出差期间,也是不断收到一些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尤其一些代理商朋友的电话、微信,希望能抽点时间来谈一谈关于GPO模式的看法。今天是8月18日(编者注:本文成为于8月18日),也是全药网毫无悬念地当选深圳GPO试点单位公示期的最后一天,那就趁此机会“八一八”个人对于GPO模式的一些看法。
一、GPO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
虽然GPO这两年,尤其这段时间在我国才开始广受关注,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在美国,GPO(GroupPurchasingOrganization,药品采购组织)是一个实体组织,它聚集各种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购买需求,利用组织内部成员的集体购买力,通过与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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