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确认跨境电商新政暂缓一年实施,已通知海关

财政部官方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点赞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