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允许经审核登记的快递专用电动车使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允许经过审核登记的快递专用电动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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