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4月8日起执行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

摘要网3月24日消息,跨境电商新政今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财政部今日公布,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确定!4月8日起执行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

网3月24日消息,跨境电商新政今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财政部今日公布,我国将自4月8日起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新政策中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全年为20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免征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财关税〔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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