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零售“井”字活法是一场人为的雾霾禹煊大帅哥3月3日 20:41发布关注私信0200 昨天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IDG晨兴经纬等10大VC预言眼镜O2O:生搬硬套,死路一条》,细读内容不禁让我愕然,原来正是我之前发布在网的《眼镜O2O的四条死路》原文内容。国家有关部门不是已经明令禁止“内容”禁止抄袭了吗?为何还有铤而走险,篡改标题继续抄的?本人在此声明,凡是以后须转载本人文章的,切莫做任何容易导致“歧义”的更改,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便是看到《眼镜O2O的四条死路》发布第二天,上海赢领眼镜创始人马金同发表《眼镜这篇文章发布很久了,已经被归档请点击阅读更多文章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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